I am not young enough to know everything. ~Oscar Wilde
為什模年紀越大,疑惑卻越來越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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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日 星期五
2012年2月26日 星期日
非常無聊之拉子不滿足消費項目
by LES TALK

雖然是非常無聊的自以為項目,
不過如果有人附議希望有心人能默默夾去發展成商機 (造福大家XDD)
主流價值觀默默影響我們每天的決定,
如果能選擇, 哪些項目妳希望能由 "女性(甚至同為拉子)
所提供" 或發展拉子專屬的商品呢?
***
1. 服飾 (中性; 偏踢可以好好買, 不用到小版男裝店而感覺不自在, 偏婆的人如果想購買不強調胸型也OK的中性風格店)
2. 婚禮企劃 (攝影比較多, 但婚企就比較沒聽過, 也許因為同婚尚未合法化?)
3. 室內裝潢設計
4. 保險 (保障同志伴侶的權利)
5. 養生村or集體住宅 (會不會想太遠了點XD)
6. 伴侶諮商 (總是會需要)
7. 電視頻道 (國外有蠻多類似的, 廣告跟頻道都量身訂做, 如果不能本土頻道至少也可以買來播吧?XD)
8. 算命 (被問到有沒有男朋友的時候, 都挺尷尬的, 不是嗎)
9. 水電師傅 (跟女性車隊一樣, 如果能有選擇我會想選女性的)
10. 健身/運動教練 (看過很多踢, 分散在各個健身房)
***
還想到哪些? 讓我們一起來分享>

雖然是非常無聊的自以為項目,
不過如果有人附議希望有心人能默默夾去發展成商機 (造福大家XDD)
主流價值觀默默影響我們每天的決定,
如果能選擇, 哪些項目妳希望能由 "女性(甚至同為拉子)
所提供" 或發展拉子專屬的商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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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飾 (中性; 偏踢可以好好買, 不用到小版男裝店而感覺不自在, 偏婆的人如果想購買不強調胸型也OK的中性風格店)
2. 婚禮企劃 (攝影比較多, 但婚企就比較沒聽過, 也許因為同婚尚未合法化?)
3. 室內裝潢設計
4. 保險 (保障同志伴侶的權利)
5. 養生村or集體住宅 (會不會想太遠了點XD)
6. 伴侶諮商 (總是會需要)
7. 電視頻道 (國外有蠻多類似的, 廣告跟頻道都量身訂做, 如果不能本土頻道至少也可以買來播吧?XD)
8. 算命 (被問到有沒有男朋友的時候, 都挺尷尬的, 不是嗎)
9. 水電師傅 (跟女性車隊一樣, 如果能有選擇我會想選女性的)
10. 健身/運動教練 (看過很多踢, 分散在各個健身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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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
如廁平權 推無性別廁所
如廁平權 推無性別廁所
2012年2月25日 下午5:39

如廁平權系列(2)(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25日電)台灣女性經過努力後,已在如廁權上拉近與男性的距離;如今社會組成更多元,公廁不僅數量要平等,還應考慮年長者、跨性別者等其他需求,無性別廁所就是選項之一。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副教授彭渰雯於1996年與同學發起女廁運動前,公共場合的男女廁經常只是面積上的平等,但女性需要的如廁空間較大、時間較男性長,一樣面積的女廁所能提供的使用人數較少,因此女性在廁所前排長龍的景象隨處可見。
女廁運動促使內政部營建署修改「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調整新建物男女廁比例,前立法委員黃義交在任內進一步提案修正「建築法」,提升法律位階,也希望舊建物有改善的法令依據。
立法院於2010年12月底三讀通過修正建築法,規定學校、電影院等公共場所男女廁便器比例不得低於1比5,辦公廳舍、餐廳等地比例則為1比3,效力涵蓋新舊建物,且最遲應於5年內改善完成。
現在的女廁除了數量增加,環境也舒適很多,不少公廁提供衛生紙、掛勾、洗手乳、烘手機,經常有人打掃,具備蹲式、坐式兩種,並考慮到身障人士,無障礙廁所漸漸普及。
但所謂社會進步,從來就沒有盡頭,只要仍有公民的需求未被滿足,就永遠有改善空間。
有一次,彭渰雯在公廁遇到一個孩子,看起來是男生模樣,卻上女廁。受到觸動的彭渰雯詢問女同志友人上公廁的經驗,才發現男性裝扮的她們,為避免驚嚇其他女性或引起質疑,通常選擇上男廁,但心裡也並非沒有顧慮。
彭渰雯認為,即使跨性別者占少數,社會也應重視他們的需求,否則對他們來說,每次上廁所都是折磨,也是性向被迫受檢驗的時刻。
去年10月,當時在世新大學任教的彭渰雯提議將學校部分男廁改成全台首見的「性別友善廁所」,內有男性使用的小便斗、坐式馬桶、蹲式馬桶及無障礙空間4種隔間,不分身體狀況或性別認同都能使用。
彭渰雯說,有些日本女廁內有小型小便斗,方便媽媽如廁帶著小男孩,台灣雖然也有,但很少數,要修改法規才能普及。
她更指出,不只跨性別者,一般人也需要這種無性別廁所(unisex toilet);台灣邁入高齡社會,廁所區分性別,女兒就無法陪老父上男廁,兒子無法帶母親上女廁,老夫老妻也無法互相扶持。
部分女性對於與陌生男性共用廁所有安全及衛生顧慮,彭渰雯認為,可廣徵使用者意見,找出相對完善的做法。
曾任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說,現行法規對男女廁有一定比例規定,而無性別廁所屬兩性共用,有無法歸類納入計算的問題,若要鼓勵新建物採用無性別廁所,就要修改法規,她研究後,將建議修改建築規則。1010225
(圖為一般公共廁所,中央社檔案照片)
如廁平權系列(2)(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25日電)台灣女性經過努力後,已在如廁權上拉近與男性的距離;如今社會組成更多元,公廁不僅數量要平等,還應考慮年長者、跨性別者等其他需求,無性別廁所就是選項之一。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副教授彭渰雯於1996年與同學發起女廁運動前,公共場合的男女廁經常只是面積上的平等,但女性需要的如廁空間較大、時間較男性長,一樣面積的女廁所能提供的使用人數較少,因此女性在廁所前排長龍的景象隨處可見。
女廁運動促使內政部營建署修改「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調整新建物男女廁比例,前立法委員黃義交在任內進一步提案修正「建築法」,提升法律位階,也希望舊建物有改善的法令依據。
立法院於2010年12月底三讀通過修正建築法,規定學校、電影院等公共場所男女廁便器比例不得低於1比5,辦公廳舍、餐廳等地比例則為1比3,效力涵蓋新舊建物,且最遲應於5年內改善完成。
現在的女廁除了數量增加,環境也舒適很多,不少公廁提供衛生紙、掛勾、洗手乳、烘手機,經常有人打掃,具備蹲式、坐式兩種,並考慮到身障人士,無障礙廁所漸漸普及。
但所謂社會進步,從來就沒有盡頭,只要仍有公民的需求未被滿足,就永遠有改善空間。
有一次,彭渰雯在公廁遇到一個孩子,看起來是男生模樣,卻上女廁。受到觸動的彭渰雯詢問女同志友人上公廁的經驗,才發現男性裝扮的她們,為避免驚嚇其他女性或引起質疑,通常選擇上男廁,但心裡也並非沒有顧慮。
彭渰雯認為,即使跨性別者占少數,社會也應重視他們的需求,否則對他們來說,每次上廁所都是折磨,也是性向被迫受檢驗的時刻。
去年10月,當時在世新大學任教的彭渰雯提議將學校部分男廁改成全台首見的「性別友善廁所」,內有男性使用的小便斗、坐式馬桶、蹲式馬桶及無障礙空間4種隔間,不分身體狀況或性別認同都能使用。
彭渰雯說,有些日本女廁內有小型小便斗,方便媽媽如廁帶著小男孩,台灣雖然也有,但很少數,要修改法規才能普及。
她更指出,不只跨性別者,一般人也需要這種無性別廁所(unisex toilet);台灣邁入高齡社會,廁所區分性別,女兒就無法陪老父上男廁,兒子無法帶母親上女廁,老夫老妻也無法互相扶持。
部分女性對於與陌生男性共用廁所有安全及衛生顧慮,彭渰雯認為,可廣徵使用者意見,找出相對完善的做法。
曾任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說,現行法規對男女廁有一定比例規定,而無性別廁所屬兩性共用,有無法歸類納入計算的問題,若要鼓勵新建物採用無性別廁所,就要修改法規,她研究後,將建議修改建築規則。1010225
(圖為一般公共廁所,中央社檔案照片)
Lesbian judge in Texas refuses to perform marriage ceremonies
剛google到的新聞, 覺得好酷! 大意是德州的一名法官Tonya Parker(已公開出櫃)拒絕執行證婚, 在拒絕新人的同時表明原因--根據當地法律(同志婚姻未合法)Parker無法與女子結婚, 也因此她決定將不為任何異性戀伴侶證婚--這個新聞從德州當地傳到了其他地區, 也引起法官義務的討論, 後來依據法律確認證婚並非法官義務。
帕克法官有夠酷的啊!
帕克法官有夠酷的啊!
ArthurBy Arthur Weinreb
Feb 25, 2012 in World
1 comment
Dallas - The openly gay judge told a meeting of the Stonewall Democrats of Dallas that until she is legally able to marry a woman in Texas, she will not officiate at heterosexual weddings.
The Stonewall Democrats of Texas met last Tuesday. According to the organization's website, they are a group of politically active Democrats that promote the goals of the Lesbian, Gay,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ed (LGBT) community. Their work involves "sensitizing" the party's candidates to LGBT issues and encouraging members of the community to become politically active.
Judge Tonya Parker, the presiding judge of the 116th Civil District Court, was quoted in the Dallas Voice as telling the audience that she explains to couples why she will not marry them, hoping to educate them about marriage equality. She then immediately refers them to another judge who will perform the wedding ceremony.
After her remarks were initially reported in the Dallas Voice, the story was picked up by other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media sources. As reported by the NBC affiliate in Dallas/Fort Worth, this led to the judge issuing the following statement on Thursday,
I faithfully and fully perform all my duties as the Presiding Judge of the 116th Civil District Court, where it is my honor to serve the citizens of Dallas County and the parties who have matters before the Court. Performing marriage ceremonies is not a duty that I have as the Presiding Judge of a civil district court. It is a right and privilege invested in me under the Family Code. I choose not to exercise it, as many other Judges do not exercise it. Because it is not part of our duties, some Judges even charge a fee to perform the ceremonies.
Parker insists she is not doing anything wrong by refusing to perform the ceremonies. Under the Texas Family Code, District Court Judges are "authorized persons" under the section that sets out who can legally officiate at weddings. Section 2.203(a) of the Code states,
On receiving an unexpired marriage licence, an authorized person may conduct the marriage ceremony as provided by this subchapter.
The use of the word "may" instead of the mandatory "shall" supports Parker's position that she is not obligated to perform a wedding ceremony if she doesn't want to. Undoubtedly if marriage equality is ever enacted in the state, some judges will use that interpretation to refuse to perform same sex marriages on religious grounds.
Parker was first elected to the court last year. It is believed she is the first openly gay African-American elected official in Texas.
Read more: http://www.digitaljournal.com/article/320178#ixzz2BbUYqeyN
2012年2月24日 星期五
有性別歧視意涵/法國公文 禁稱「小姐」
有性別歧視意涵/法國公文 禁稱「小姐」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忘了學法文時有關「小姐(mademoiselle)」與「女士(madame)」的區別吧!法國政府現在表示,女性的婚姻狀況不用跟外人交代,至少在法國政府的公文裡不用交代,因此往後政府文件不得使用「小姐」,需全部以「女士」取代。
法國內政部辦公室21日下令,即日起,行政文書禁用「mademoiselle」一字。在此之前,女性不管是納稅申報或選票登記,都需註明自己是已婚的「女士(madame)」還是未婚的「小姐(mademoiselle)」,不過男性就沒有這種問題,不管已婚或未婚,都稱為「先生(monsieur)」。在越來越多年輕人選擇不婚、越來越多小孩由不婚伴侶所生的法國,女性填寫文件時還需註明已婚、未婚,實在與現實有些脫節。
女權人士 倡廢多年
女權人士多年來一直倡導廢除「小姐」一字,因為他們認為「mademoiselle」有性別歧視,暗示某女性沒有性伴侶,因此內政部發表上述宣布之後,女權團體一片叫好;女權團體也呼籲私人企業效法政府作法,因為在法國,即便是網路商店,都會要求女性註明自己是「小姐」還是「女士」。女權運動家穆瑞表示:「mademoiselle一字源於『oiselle』,意謂『處女』或『笨蛋』。到哪裡我們都要告訴別人我們的婚姻狀況,男人就不用。」不過也有支持廢除「mademoiselle」的人認為,這項宣布不過是選票考量,「我們沒那麼笨,我們知道選舉季節到了,所以我們會注意這會不會真的實施。」
法國總理費雍並下令正式文書禁用「nom de jeune fille」(maiden name,出嫁前的舊姓),因為這個辭彙已「過時」,而且帶有「處女聯想」。費雍指出,這些改變將待「現有文件時效過後」才會生效,但他並未提及任何類似英文「Ms(女士)」的替代字眼。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忘了學法文時有關「小姐(mademoiselle)」與「女士(madame)」的區別吧!法國政府現在表示,女性的婚姻狀況不用跟外人交代,至少在法國政府的公文裡不用交代,因此往後政府文件不得使用「小姐」,需全部以「女士」取代。
法國內政部辦公室21日下令,即日起,行政文書禁用「mademoiselle」一字。在此之前,女性不管是納稅申報或選票登記,都需註明自己是已婚的「女士(madame)」還是未婚的「小姐(mademoiselle)」,不過男性就沒有這種問題,不管已婚或未婚,都稱為「先生(monsieur)」。在越來越多年輕人選擇不婚、越來越多小孩由不婚伴侶所生的法國,女性填寫文件時還需註明已婚、未婚,實在與現實有些脫節。
女權人士 倡廢多年
女權人士多年來一直倡導廢除「小姐」一字,因為他們認為「mademoiselle」有性別歧視,暗示某女性沒有性伴侶,因此內政部發表上述宣布之後,女權團體一片叫好;女權團體也呼籲私人企業效法政府作法,因為在法國,即便是網路商店,都會要求女性註明自己是「小姐」還是「女士」。女權運動家穆瑞表示:「mademoiselle一字源於『oiselle』,意謂『處女』或『笨蛋』。到哪裡我們都要告訴別人我們的婚姻狀況,男人就不用。」不過也有支持廢除「mademoiselle」的人認為,這項宣布不過是選票考量,「我們沒那麼笨,我們知道選舉季節到了,所以我們會注意這會不會真的實施。」
法國總理費雍並下令正式文書禁用「nom de jeune fille」(maiden name,出嫁前的舊姓),因為這個辭彙已「過時」,而且帶有「處女聯想」。費雍指出,這些改變將待「現有文件時效過後」才會生效,但他並未提及任何類似英文「Ms(女士)」的替代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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