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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2013同志大遊行】 卡卡的主題 不卡的同志參與




一直很小心翼翼的在聆聽跟思考這次主題帶來的效應,最後只是想來紀錄點心得。


如果思考的廣一點,不只是探討是與非的層面,本來很多紛擾都會可接受一點,
套用在很多事都一樣。

何韻詩說,台灣的同志運動走在香港前面,
在台灣的我們因為擁有發聲的權利,更能看到許多社會面向,有幸福的部份當然就也有更多矛盾跟衝突。








作活動其實很累的,主題的設定也沒那麼輕鬆,承載的壓力不比一般,
尤其是每個人都有權利發表言論的同志大遊行,每個參與的份子也都各自有自己想爭取的正義。

用世俗的活動效應來看

每年的主題跟參與人要夠吸睛,才能吸引大眾的目光,如果用這次各大報報導的篇幅跟關注度來看,這次主題達到提高活動被討論的效果,不是嗎?

畢竟一個沒人支持也沒人討論的活動,跟一個有支持者有關注度但也有反對者的活動,
哪一個影響力大一點? 當然是後者。

但最後決定民意趨向的還是中間無聲的人那瞬息萬變的觀看角度,
被關注只是一個開始,並不是勝負。

本來就沒有人可以決定別人是不是正義,上街的理由也可以自己給自己,
這是我們決定去遊行的第一個理由。

我只是想去遊行,That's all. 


用民主的角度來看

常想,我們的教育總是教導我們【自己好了然後才去付出】這樣根深蒂固的觀念,
所以長輩告訴我們說---人都餵不飽了哪來的養寵物。
可是大家都看到其實養寵物之於人有很多精神層面的支持,後來甚至連養老院也透過狗狗貓貓帶給老人家幸福感。

所以我們早就知道,人沒有權力去定義別人認的的好人生。


(啊,離題了)

舊觀念是當人有錢了才去作公益,才去關心跟你不一樣的人,那是因為資源太少,貨幣的具體價值就是一切。

但因為網路的社群意見,讓許許多多的人也可以因為著言論的關心去影響社會,
或許網路文化有好的一面也有劣質的一點,
但如果不是網路我們也不會知道這麼多事情。

換個角度想,技巧性透過特殊事件的關心以及人物的擴大效應,幫我們把利益作大,就像給大眾交代的不會只有是洪仲丘一家人的payback,還有司法人權對應於對軍法法紀的抗衡。

共榮並非只是一種理想,決定最後是與非的是渺渺大眾集結的精神力量。

能夠給予力量的、覺得自己沒那麼【小眾】的我們,其實已經是幸福的,又何必含著怒氣去回應另一種聲音的表述呢我想。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民主並不是多數決而已


老實講我並沒有用藥也自我選擇單一性伴侶,可是又怎樣呢?
如果我永遠不去遊行,就看不到街上這麼多熱情洋溢的朋友。


如果人們停止上街去感受那種力量,

就會漸漸同化並且消失在偏見當中。


我們不想覺得自己孤單,就更要緊靠在一起,
同志公民在努力的路上,千萬別被異己的想法所疏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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