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民調:同性婚姻終將合法
(AFP) – 2011/6/8
(法新社雪梨8日電) 民調今天顯示,3/4的澳洲民眾認為,法律最終將修正,允許同性戀婚姻,促使活躍人士再次為同性戀婚姻請命。
「澳洲婚姻平等協會」(Australian MarriageEquality)和「同性戀親友團」(Parents andFriends of Lesbians and Gays)委託民調公司Galaxy,詢問1052位成年人,同性戀婚姻是否只是遲早的問題。
調查發現:「3/4的澳洲民眾表示,很明顯的澳洲最終將會修法,允許同性戀伴侶結婚。」
澳洲婚姻平等協會國家召集人格林威奇(AlexGreenwich)表示,大部分澳洲民眾支持同性戀婚姻,最新調查證實,大眾對於改革的接受度日益提昇。
格林威奇表示,根據2010年Galaxy民調,相較6年前30%的支持度,過去10年民眾對於同性婚姻的支持度已上升至約62%。
澳洲法律目前禁止同志婚姻且兩大主要政黨也表示反對,但去年11月,議員同意針對這個於去年選舉期間一再被提出的議題,徵求民眾意見。(譯者:中央社張詠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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